试用期薪资打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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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和转正薪资待遇一样,不打折
  • 分公司,分职位,分情况
  • 试用期打折是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是打折的,因为是试用期
  • 薪资还打折吗????
  • 试用期薪资打折是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九【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节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有不打折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加班也是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享受有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加班费的基本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来确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试用期的工资依据劳动法规可以打折,最低是约定工资的 80%,但是这是只是一个下限要求,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打折,也可以不打折,不打折的公司数量不多,但是也确实存在。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看公司,打 8 折也是正常的
  • 就是的 因为是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