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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一个月,之前的单位三个月试用期我都觉得自己傻。怎么还有 6 个月这么长时间的试用期?
- 1.有利 6 个月的试用期看似很长很不靠谱,但其实反过来看,如果您的岗位是足够重要的话,其实这 6 个月的时间对您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在这 6 个月当中,如果您找到别的工作,或者受到其他更好的 offer,又或者认清了您目前所在的岗位其实是一个大坑,那么您只需要提前 3 个工作日提出离职就可以走了,相对自由,企业对您无法造成过大的约束。 2.有弊 而相对应的,如果公司规定试用期工资是要打折的话,那您的工资收入,在这 6 个月当中就会收到影响,这是其中一个弊端。 其二,如果您的岗位并不是十分的重要,可替代性很强,某天可能会更便宜的劳动力给替代。 3.小编建议 小编之前碰到过这种情况,当时小编是这样处理的,给您参考下,首先,我要去的岗位是相对重要的,而且通过一些去到了解到这个岗位招人也招了很久,他们的试用期也是 6 个月,因此在最终谈 offer 的时候,我额外加了一个要求,就是试用期工资不能打折,讨论了几轮后对方同意了。 这并不是一个绝对可行的方法哈,不过有机会的话,还是可以斟酌着试试这样是否行得通。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签劳动合同时按这个依据写试用期周期是没问题的,但实际工作中六个月肯定是比较长的,一般来说可能在一到三个月就有转正考核了。 根据岗位的是流动性和,工作难度适当调整试用期周长。
- 不是说能不能接受 主要看一下劳动合同签订的几年一般 3 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 3-6 个月的
- 我入职第一家公司之前也有题主相似的想法,但是后来看来,当初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合同 3 年,试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80%—100%。公司定为 6 个月是符合的。 从公司来看:试用期定为 6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90%。公司的利益增加,同时不低于市场的试用期工资,对于员工来说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鼓励。而如果表现的好,我相信公司不会为了 10%的工资而不给予提前转正的资格(不然这么好的人跳槽到对手家怎么办?) 从个人来看:试用期当然是越短越好,因为可以多出来几个月 10%的收入。但是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你的试用期短就意味着你需要给足公司所需要你给的收益…所以不要纠结于试用期是否过长。 个人觉得凭借这个而去判定一家公司靠谱不靠谱太过武断。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不靠谱的公司有多不靠谱,而只知道自己想要的公司能不能给足,所以你只需要依据这个来判断就好。 打个比方:你想要更多的学习机会,那么拥有完善的培训方式的大公司就会比较靠谱。加班与否的选择我觉得取决于自身(你觉得工作业余上很多不懂那就可以选择加班搞清楚,虽然我并不喜欢加班,然而公司强制 12 小时工作制,这也是我有离职想法的一个原因。) 同时题主思考会不会被离职…我想这个问题才应该是你最主要的问题吧?其实题主完全不用担心的,如果一个公司不给你辞退原因(无理由辞退),那么这家公司需要付给你双倍于你目前工资的财务支出,以用来弥补你损失的再次找工作的时间。就我来看,公司不会放跑任何一个有才华的员工,除非是这家公司老板不想好好运营公司了。 所以最终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你有多优秀,就有多大的空间
- 6 个月是否合法需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拓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 一万的底薪,加五险一金,加提成,你说你能不能接受
- 不接受,试用期 6 个月,劳动合同就要签 3 年。时代发展这么快,也可能丧失一些机遇。
-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为试用期是对新录用的劳动者的试用期间,目的是为了考察新入职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已经是单位职工的劳动者,续签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可再行约定试用期。张某虽然更换了工作部门,但仍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本案企业重新约定试用期的做法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这个跟劳动合同年限有关,只要遵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