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骂人,还配上了对方的照片,构成侵权吗?

为了泄愤,李某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发布该朋友圈时他的好友人数有 700 人左右。

张某发现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将其起诉至法院。

你认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张某的侵权,为什么?

构成侵权
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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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构成侵权 没有造成影响。。。。。。
  • 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维护互联网案例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我国重要的一项民事权利,所以说网络侵权同样是侵权。
  • 构成侵权。侵犯肖像权和侵犯名誉权。 1,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 1019 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理使用参照民法典 1020 条)因此,朋友圈非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侵犯了肖像权。 2,侵犯名誉权。民法典第 1024 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的侵权判断:加害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包括语言侮辱(如辱骂他人)。因此,朋友圈骂人,侵犯名誉权。
  •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名誉
  • 构成侵权 1.在朋友圈辱骂他人的行为足以使得第三人知悉,广泛传播,公然贬损他人人格。 2.通过配上照片使侮辱的对象特定化。 3.明知该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权的侵害,仍然积极的追求损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故意。 4.客观上导致被辱骂人名誉权遭受侵害,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 5.辱骂的行为和社会评价降低存在因果关系。 单从这些来看构成侵害名誉权,但是,也要结合被侵权人的一些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如果辱骂行为是基于真实的事实而做出的合理评价,没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 构成侵权 即使是事实也不能用侮辱性语言,更何况还有诽谤,配上照片针对性很强
  • 大概可以确认侵犯了名誉权,但是也要具体看发表的内容是否有事实基础等情况。
  • 配上照片就构成侵权罪了
  • 构成侵权 有相似案例案例已出判决,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
  • 民法典 1019 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1024 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